浙科發高〔2009〕166號
各有關市、縣(市、區)科技局、財政局、國家稅務局、地方稅務局,杭州國家高新區管委會,省地方稅務局直屬一分局:
根據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(國科發火〔2008〕172號)和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國科發火〔2008〕362號)有關規定,現認定浙江德力西國際電工有限公司等273家企業為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,認定有效期3年,
企業所得稅優惠期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。
請各地及時通知相關企業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手續,并盡早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。
附件:浙江省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名單